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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知,决定对去年11月出台的房地产“金融16条”中有关政策有适用期限的,统一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此举有助于进一步缓解房企资金压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去年出台的“金融16条”在保障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推动化解房地产企业风险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政策效果。今年一季度末,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13.3万亿元,同比增长5.9%,增速比上年末高2.2个百分点。
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恢复和产业升级的关键期,保持房地产相关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十分重要。二季度以来,房地产市场需求持续走弱,新开工面积和施工面积增速回落,待售面积同比已多月持续上升。总的来看,当前房企面临较大资金压力,需要继续改善金融机构过度避险情绪,引导金融机构提供正常融资。
此时延长有关政策适用期限非常及时,也很有必要。一方面,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消除金融机构顾虑,进一步改变不敢贷、不愿贷等情况;另一方面,也有助于维护房地产市场和金融市场平稳运行,助力宏观经济持续恢复。
调整优化房地产金融政策,还应加大贷款、债券、资管等多渠道融资支持力度,保持优质房企融资性现金流稳定,扎实做好保交楼项目专项支持。同时,指导金融机构推动行业重组并购,加快风险的市场化出清。
延长有关政策适用期限,向市场传递了积极信号,但并不意味着房地产的定位发生了变化。党中央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关于房地产调控的方针政策也是清晰和明确的,就是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全面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房地产长效机制,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还应看到,我国城镇化仍然处于发展阶段,居民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潜力较大,租购并举发展模式也有巨大发展空间。相关部门应督促已出台各项政策落实落细,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支持新市民住房需求,支持租购并举的住房市场发展,完善房地产金融基础性制度和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金观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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