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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福建新闻7月11日电(郑芝微 黄旭)近日,建瓯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化解本市一小区内172户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矛盾,切实保障民生,预防群体性矛盾产生和激化。
随着小区式住宅的快速发展,小区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矛盾呈易发多发趋势,建瓯市某小区重新招聘新物业公司管理小区,但旧物业公司预收的物业费、装修保证金等迟迟不予清算。部分业主以旧物业公司未退还预收的物业费、装修保证金等为由,拒缴新物业公司的相关管理费。虽经城市管理局、街道、新旧物业公司多次会议讨论,矛盾均未能解决,小区业委会遂委托律师,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为172户业主追回旧物业公司预收的物业费、装修保证金。案情不复杂,但物业纠纷涉案人员多、历史矛盾多、拖欠物业费多的特点明显,让三方关系越理越乱、越闹越僵。既影响了小区的正常运行,也影响其余近千户业主的安居环境,更是事关社会面整体安定的综治大考题。
针对这一案件潜在群体纠纷风险,建瓯法院发挥“四端四网”诉源治理体系建设作用,第一时间预警、第一时间协调,将引发群体事件及“以案生案”的问题化解在前端、消化在初始。通过协调小区所在街道办事处、行业主管部门联动,指派调解员、法官现场调解,将矛盾三方日益激化的情绪稳控好。分管院长、立案庭庭长和承办法官连夜分析案情、找出症结所在,原来旧物业公司也被小区业主拖欠物业费达上百万元,损失巨大,缺乏退回预收款的能动性。承办法官对旧物业管理公司耐心释明说理:“如果同一业主既有欠费又有预收保证金之类费用的,可以相互抵扣;但没有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应及时退还预收款。对业主拖欠物业费一事,公司可以制作明细表格提交法院,进行诉前调解。”心结解开了,该物业公司承诺尽快处理退费事宜。
建瓯法院从被动化解向主动治理转变,与城管局、小区业委会、律师、特邀调解员、物业公司等通力合作,连续三个工作日在小区设立清退专区,为172户业主现场办理清退。建瓯法院工作人员还逐户上门宣传动员,确保172户业主全部办理清退手续。6月15日止,625101.87元预交保证金、物业费全部退入业主账户。该纠纷的化解真正兼顾法律人情,消除底层矛盾,做到案结事了,得到律师、业主、业委会的一致好评,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下一步,建瓯法院将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在市城管局成立物业纠纷调处中心,探索推行“信访+调解”模式,实现一站式集约管理;打造诉讼与非诉讼贯通,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分层过滤、递进化解的立体解纷网络,不断完善诉源治理“四端四网”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党政主导、综治协调、源头防范、诉非衔接、多元共治、司法保障”诉源治理大格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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