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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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铁流
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流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
—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铁流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1420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16,361,885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39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额为 165,816,624.8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814 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
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短期富余募集资金的作用,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三)额度及期限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
投资期限自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四)实施方式
购买理财产品以公司名义进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
内行使具体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理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
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购买的理财产品需符合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
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五)风控措施
力强的发行机构。
能影响募集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风险分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涉及的投资产品为金融机构发
行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收益情况由于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可能具有一定波动性。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认购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
和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
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或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
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招商证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宜,不影响公
司的日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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